|
农夫山泉案中案:浙江提高水标8 J0 `( J9 _) C6 V* y/ r
2013-11-30 00:33 华夏时报5 G2 H9 Y9 Y+ [& l
304
3 n) K+ }% L/ |1 i4 a' F8 M! }$ k) y 本报记者 王先知 北京报道5 B6 P- w! s H
备受外界瞩目的农夫山泉起诉《京华时报》一案,如期在京开庭。
; y1 o& m: I8 e0 W1 o 11月29日上午九点半,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,《京华时报》起诉农夫山泉和农夫山泉诉《京华时报》两案合并审理正式开庭,这次法庭的审判原本打算采用网络直播的形式,但是后来并未如愿,北京朝阳法院对于参加庭审的媒体也严格把关,这次开庭引发了大量媒体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,不过仅有部分媒体记者获准入场。
) U$ @& R' r1 c. l 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结果。双方各执一词,谁是谁非仍待揭开。
" i: n0 i# q7 Q I 互诉对方侵犯名誉权
: E! I7 ?$ e2 `* Y- a 11月29日上午9时开始,农夫山泉与《京华时报》互诉名誉侵权案正式开庭。
* A' x) r4 }9 f3 ~( e 据本报记者了解,农夫山泉首先宣读了起诉书,称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期间,《京华时报》发布系列不实报道,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,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;要求判令京华时报社停止侵犯农夫山泉名誉权行为,删除相关系列报道,在《京华时报》和“京华网”连续30日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亿余元。4 b0 a' O" |. v' @* O
针对农夫山泉的起诉,京华时报社答辩称,其对于农夫山泉执行标准的报道客观属实,来源合法,未使用任何侮辱性言辞,是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,而非恶意侵权,请求驳回农夫山泉全部诉讼请求。
" ~) G( ]# ?$ K/ _& d. ~4 @ 随后,京华时报社宣读起诉书,称农夫山泉于2013年4月12日至4月19日在新浪微博和全国各大媒体发布消息,称他们的报道失实、缺失“新闻道德良心”,该行为严重侵害了京华时报社的名誉权;要求认定农夫山泉发布的信息公告侵犯了其名誉权,判令农夫山泉在各大媒体及门户网刊登道歉声明,为其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,赔偿经济损失1元等。
/ T& P# F' t4 f4 z& G 据悉,当天上午的开庭仅进行了起诉、辩护意见的陈述,并进行了初步质证,质证环节还未最终完成,这次开庭是农夫山泉诉《京华时报》与《京华时报》诉农夫山泉案并案审理,由于当天的庭审过程中质证程序没有完成,双方没有拿出新证据,案件并未当庭宣判,下次开庭时间需要等待法院通知。. \% P* K8 b1 M f% B# B, M
值得关注的是,农夫山泉提出增加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列为被告。公开信息显示,在农夫山泉和《京华时报》激辩正酣时,该协会曾下发《关于建议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销售企业对“农夫山泉”品牌桶装水进行下架处理的通知》。
: S2 j a5 \0 i% s 执行标准低还是高? 事实上,整个事件的核心问题是,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是低了还是高了?
& g; F6 B: Q' j 据本报记者了解,11月20日,浙江省卫生厅发布通知称,“根据2013年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建议,经研究,现将浙江省地方标准《瓶装饮用天然水》部分指标作如下修改:浑浊度/NTU≤1,总砷/≤0.01,镉/≤0.005,总α放射性/≤0.5,溴酸盐/≤10,水源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。”3 r' p' U3 C5 B8 `& T0 ]
与此前的标准相比,这个版本提高了很多。4 \0 i" `/ k8 h/ ]* ~, w1 s( g
巧合的是,此前,《京华时报》在质疑农夫山泉时,认为其主要问题就是,“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中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甚至宽松于自来水,如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要求,砷、硒含量需小于(或等于)0.01mg/L,而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(或等于)0.05mg/L即可,而镉的限量,前者要求小于(或等于)0.005mg/L,后者为小于(或等于)0.01mg/L,要求放宽了一倍。”
( v' ?- Z( k7 A6 |8 o$ P 对此,在开庭前夕,农夫山泉董秘周力接受《华夏时报》记者采访时解释称,浙江省的标准当年制定的时候和国家标准的所有指标都是吻合的,指标甚至更高,但是后来国家的标准修订了,浙江当时并没有跟着修订,对于企业来说,由于国家修订的标准是强制标准,所以农夫山泉也必须要遵守,并不存在浙江不及时修订,农夫山泉就不执行最严标准的问题,这次浙江省修改标准并不影响到企业。( X4 z2 L* f2 b& ]9 P" W/ J
《京华时报》代理律师则指出,这充分表明:“《京华时报》关于农夫山泉标准问题的报道真实、客观,相关报道推进了主管部门对于饮用水标准的整理,体现了舆论监督良好的社会效果。”
& o$ x a. G1 H, k' b 据本报记者了解,娃哈哈纯净水和华润怡宝饮用纯净水,产品标准号为GB17323,这是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国标,其中,砷含量需小于(或等于)0.01mg/L;康师傅矿物质水的产品标准号为Q/14A0240S,公开信息查询不到,康师傅称标注的是企业标准;雀巢饮用水的产品标准号为Q/AAAG0002S,也是采用的企业标准。: t* J, |8 g! T
对此,一位饮用水行业不愿署名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,农夫山泉标注浙江标准是在打擦边球,很多饮用水企业在产品上都是直接标注的企业标准,因为饮用水标注分为国标、省标、企标,企业标注属于最严格的标准,如果浙江地标滞后的话,农夫山泉完全可以在产品上标注自己的企标,这样媒体就不好质疑了。
$ K6 u- U' z1 K2 \; P/ V3 S 那么,农夫山泉为何不直接标注企业标准呢?对此,周力解释称,企业标准是农夫山泉的内控标准,这样的标注完全是合理的,由于浙江的标准是在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标准,更加公开透明,消费者可以随时查到,这样也更权威。. a/ }- g/ C l7 A" f2 o6 c+ L
此外,对于在广东生产标注浙江标准的问题,周力也回应称,因为浙江的标准有57项,很显然要比广东得高,也比国家的强制标准高,农夫山泉在产品上标注的是浙江标准,所以也会符合其他标准,这是不矛盾的,如果不符合广东的标准,广东早就处罚农夫山泉了。/ M1 @( P9 D% O v; Y! _
不过,本报记者对比广州瓶装饮用天然净水DB44/116-2000却发现,广东地区的砷、硒含量需小于(或等于)0.01mg/L,镉的限量要求小于(或等于)0.005mg/L。' T" p& U |0 n( R! k7 O
对于浙江省修改瓶装饮用天然水标注的事情,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,卫计委已经就相关问题作出过回应,这次就不在单独作回应了。0 \. ?& |" g. N5 c2 a
对于农夫山泉和《京华时报》之间的案子,北京路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,在此案中,农夫山泉需要提交大量证据证明因名誉权受损而遭受了2亿元的经济损失,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举证责任,如《京华时报》败诉,法院有可能判决支持部分经济损失;如农夫山泉败诉,不仅要承担100万元以上诉讼费的损失,还将面临商业信誉进一步受损和强大舆论压力的不利局面。 |
|